日本垃圾分类之严格和细致,堪称榜样。在欧美发达国家,垃圾一般只分可再利用和不可再利用两种。日本的垃圾分可燃、不可燃、资源垃圾三大类,其中资源垃圾又分纸张、塑料、玻璃、金属等。日本各地对垃圾分类的具体规定稍有差异,但基本上都细分到10种以上。在上世纪50年代以水银污染闻名的熊本县水俣市,垃圾分类甚至达到24种。
能将繁琐的规定一以贯之,关键在于垃圾投放、收集和运输全程各个环节的相互配合。在日本,不同种类的垃圾要按不同的日子扔。一般来说,每个生活小区每周有两天集中扔餐厨等可燃垃圾,一天扔纸张等资源垃圾。即使在盛夏,生活垃圾发酵发臭,不到日子也只能放置在家中。等到回收资源垃圾的当天,垃圾收集站会摆开一列收集箱,分别盛放金属、塑料、玻璃等。比如PE饮料瓶,必须把瓶身标签撕下归入塑料杂项袋,然后将瓶盖和瓶身分别扔入不同的收集箱。旧纸板箱和报纸要捆好,碎玻璃、灯泡、压缩气罐等危险品则要用报纸包好并注明,防止弄伤清洁工人。丢弃旧家具等粗大物件必须事先通知环卫部门,并支付一定费用。
环卫部门装运垃圾多次往返,每趟只拉一种垃圾,避免“混装混运”。日本多数生活小区并没有专职的保洁员,垃圾分类主要靠居民自觉。在上世纪70年代日本试行垃圾分类之初,居民们也常常将垃圾混装,再由环卫部门人工分捡,垃圾处理成本极高。1975年,静冈县沼津市动员居民自治会的会员到垃圾场开展志愿活动,指导居民如何丢弃垃圾。“沼津方式”后来逐渐推广到日本全国。